第四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公共数据共享,提升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材料的互认共享,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供。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