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区布局建设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发展研发设计、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中试验证、科技金融、人力资源、物流与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