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建立健全开发区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和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对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

开发区应当加强资产和债务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和稳健发展能力。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