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