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网格和网格员第十条有效网格化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多格合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网格进行统一整合,实现“一格多用”。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统一网格开展工作,不再另行单独划分。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