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