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服务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和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