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被征集服现役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有复学升学、考研、学费资助和减免、就业创业扶持等权益保障和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学生应征入伍的优待措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