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被征集服现役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有复学升学、考研、学费资助和减免、就业创业扶持等权益保障和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学生应征入伍的优待措施。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