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财产权益保障

第三十四条

有效

男女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享有知情权,一方需要了解财产、债务状况,另一方不得隐瞒。

离婚、丧偶的妇女有权处分其依法分割、继承取得的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