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政治权利第五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定政策、决定涉及妇女权益的事项,应当听取妇女和妇女组织的意见,应当尊重少数民族妇女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得含有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