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二十八条有效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当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禁止早婚、早育;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干涉中老年妇女离婚、再婚和其他侵犯妇女婚姻自由的行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