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管理和保护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持续优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聘任农村公路协管员,协助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