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县道、单独的桥梁和隧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乡道和村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