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第四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第四十三条有效供电企业维护或者抢修供用电设施利用相邻不动产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供电企业造成不动产权利人财产损坏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