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供电企业维护或者抢修供用电设施利用相邻不动产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供电企业造成不动产权利人财产损坏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