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地质灾害监测和气象监测预报资料,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