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优化政务服务第四十九条有效在各类新区、开发区、试验区、实验区等区域内,由园区管委会或者所属的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对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经营主体就上述事项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园区管委会承担。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