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地图生产、众源更新、快速审核和联合监管机制。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理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地理信息数据安全。支持高精度地图、众源采集及更新、高精度位置导航等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安全应用。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