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