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1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