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浮山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其设置的区浮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浮山森林公园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市浮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浮山森林公园保护管理标准和日常管理规定,对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浮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开展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调度、组织协调和成效评价。太平山中央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