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区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粮食贸易合作,鼓励和支持开展粮食基地种植、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现代仓储、加工配送等合作交流。自治区加强省际粮食产销合作,建立健全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互联互保机制,支持跨省(区)开展粮食订单收购、地方政府原粮储备异地代储、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等,促进粮食高效流通和资源优势互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