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监督管理等粮食安全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