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全民阅读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全民阅读设施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者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依法重建、改建全民阅读设施。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