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以及居民生活和工作的霓虹灯、电子显示屏,设置单位要及时整修或拆除。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