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开放型经济促进措施。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探索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未实现预期目标,但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和本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规定,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未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