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承接符合本地区特色以及发展方向的先进产业转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开发区主阵地作用,创新产业承接方式,优化产业承接布局和转移合作模式,推动建立完善跨区域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