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公民和组织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新闻媒体可以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市、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执法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