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市、汉阴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凤堰梯田管理机构应当开展凤堰梯田保护宣传、培训教育、科普展示等活动。每年9月5日,为“凤堰梯田保护宣传日”。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