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