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陕北民歌的保护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坚定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