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二章 共建共治第八条有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