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平安建设义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