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九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应当及时兑付。有关部门应当严密监测资金走向,强化审计监督和跟踪问效,不得在途占压、截留挪用、虚支冒领、贪污侵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