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第五十八条有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规范,具备良好健康条件,掌握养老服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评估和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老年人的隐私和人身财产权利,不得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