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医养结合第四十九条有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设立养老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以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与社会力量设立的养老机构同等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