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供餐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分装运输餐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监督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供餐单位配送餐食的查验、接收和分餐,在查验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