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从业资格与施工许可第九条有效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化监管平台登记单位、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