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兴办体育产业。

鼓励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