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三十二条有效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体育专业训练的单位,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