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第三章 学校体育第二十五条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教学计划选配合格的体育教师,保证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