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因抢险救灾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确需移植、砍伐城镇树木或者临时占用绿地的,可以先行移植、砍伐或者临时占用,并及时告知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和树木管理单位或者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补办相关审批手续。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