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系统,做好科技特派员供需对接、成果展示、项目申报、在线服务、培训学习等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现代农业、食品产业、健康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创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