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体育、民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体育组织发展,加大对体育组织扶持力度,规范体育组织管理,提升体育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
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体育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培育发展基层健身组织,指导服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专业全民健身比赛,普及宣传全民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鼓励和支持公民依法组建健身团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健身团队可以通过制定公约,明确成员的权利义务,引导成员科学、文明健身,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