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涉及民营经济政策跟踪落实制度,采取催办督办、组织协调、情况反馈等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政策。

涉及民营经济政策制定部门应当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清理不符合民营经济发展需求的政策措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