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整合停车场数据信息,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并向社会提供停车引导、无感支付等便民服务,推行无杆管理、先离后付、一码服务。

经营性停车设施应当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时准确传输相关信息。提供在线电子支付功能的,应当简化支付流程。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