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数据条例/第三章 数据流通第三十条有效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数据资源,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展数据交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提升数据市场活力。鼓励企业将其依法收集、产生的数据和公共数据进行整合,融合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数据协作,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立互利共赢的数据流通体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