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辖有社区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居民委员会选举中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履行的职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