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效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