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因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明显上升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

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等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采取乘客限量进站、疏散引导、临时封站等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