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区与设施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改建、扩建、设备设施重大养护维修、更新改造或者系统调试等作业的,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向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报告。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